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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全市见义勇为基层组织建设 工作推进会

2020年12月18日下午,全市见义勇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在市政府综合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江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李珂,各区县(市)政府分管副职领导,各分县(市)局分管领导及市见义勇为协会人员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厅七处处长李杰主持。

李珂副书记介绍了郑州市见义勇为协会成立的背景及组织建设情况。同时,她指出,为加快推进我市见义勇为组织建设,马义中副市长在郑州市见义勇为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上对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市见义勇为协会多次下发通知就加强组织建设工作进行安排。今天,市政府召开见义勇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专门安排部署见义勇为组织建设工作,目的就是全力予以推进我市见义勇为组织建设。她要求,各参会单位特别是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马义中副市长在郑州市见义勇为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张江涛副秘书长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统筹计划,加快推进见义勇为三级组织建设。

张江涛副秘书长对全市见义勇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指出,组织建设是见义勇为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是延伸基层、扎根社会的重要途径,只有基层组织健全了,见义勇为工作才能稳住根基,只有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了,见义勇为事业才能蓬勃发展。马义中副市长对我市见义勇为工作高度重视,多次批示,在郑州市见义勇为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上对我市见义勇为工作特别是对协会组织建设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从2019年开始,中央、省市政法委已将见义勇为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而考评的重要内容就是基层组织建设。他强调,要加快推进县级见义勇为协会成立,首先公安机关要确定法人代表在本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同时选好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协会成立后,要按照“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有档案资料”的“六有”标准加强见义勇为协会建设。要同步做好乡镇(办)建站、村(居委会)配员工作,乡镇(办)建站要按照“七个统一”的标准进行建设,即统一在派出所加挂见义勇为工作站的牌子,统一由区县(市)公安局和协会联合发文任命工作站长,统一由派出所指导员或者副所长兼任站长,并配1-2名工作人员(辅警或乡镇办工作人员),统一工作站职责和工作制度,统一把工作站站长安排为区县(市)见义勇为协会会员,统一在派出所固定一间专门办公室,统一张挂站长和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栏。村(居委会)配备联络员要按照“四个一”的要求进行建设,即确定一名兼职人员,由“一村(区)一警”的辅警或治保主任担任;颁发一份《聘书》,由区县(市)公安局和协会联合聘任;制定一套工作职责,明确联络员工作范围和程序;指定一个工作地点,相对固定在村(社区)警务室或“一村(区)一警”工作点办公。他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马义中副市长关于加强协会组织建设的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建立健全见义勇为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切实抓紧抓好见义勇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制定计划,倒排工期,按要求按时限完成见义勇为组织建设工作。市见义勇为协会要加强对各区县(市)见义勇为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及时帮助解答见义勇为组织建设中遇到的疑惑和问题,促进县乡村三级组织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按时完成。二要突出工作重点。要突出抓好区县(市)协会成立工作,集中精力把见义勇为协会成立各项工作做扎实,把领导、机构和人员确定下来,召开成立大会。要突出抓好拟任会长的选定工作,按照拟任协会会长的要求,把那些政治素质高、思想境界高、热心公益事业的退休县级领导干部作为人选。要突出建设标准,要按照“六有”的标准加强见义勇为协会建设,确保协会组织建设工作起点高、规范化。三要明确时限要求。区县(市)见义勇为协会成立、乡镇(办)建立工作站、村(居委会)设联络员等工作,要在2021年1月底前完成。各区县(市)协会拟任会长名单及相关资料于2020年12月30日前上报市见义勇为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