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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见义勇为基层组织建设现场会 在高新区、新密市成功召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见义勇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市见义勇为县乡村三级组织建设,2021年3月30日上午,郑州市见义勇为基层组织建设现场会在高新区、新密市成功召开。原郑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正厅级)、郑州市见义勇为协会会长孙金献,新密市委副书记、市长程洋,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张红军,郑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李珂,郑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郑州市见义勇为协会常务副会长李奎业,郑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二级高级警长、郑州市见义勇为协会秘书长江云,全市16个区县(市)公安局(分局)政委、见义勇为协会会长、秘书长,共50余人参加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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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会分为现场观摩和召开会议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与会人员先后观摩了高新区见义勇为协会、高新区枫杨办事处见义勇为工作站、高新区锦花苑社区见义勇为联络点和新密市见义勇为协会、新密市城关镇见义勇为工作站、新密市城关镇高沟村见义勇为联络点。第二阶段,在新密市青屏宾馆召开大会,会议由郑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郑州市见义勇为协会常务副会长李奎业主持。会上,李奎业常务副会长传达了省公安厅党委委员、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马义中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批示精神;新密市公安局局长姬勇斌、高新区见义勇为协会会长张家德分别作了经验介绍;新密市委副书记、市长程洋出席会议并致辞;郑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李珂对见义勇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郑州市见义勇为协会会长孙金献作了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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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珂副书记分析了郑州市见义勇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完成时限,提出了具体要求。她指出,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要求2020年底完成三级组织建设工作部署,郑州市见义勇为协会成立后,积极推进见义勇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总体效果不明显、形势不乐观,在全省处于落后状态。她强调,见义勇为工作,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社会正能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职责组成部分,也是各级公安机关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区县市公安机关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见义勇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责任感,真正重视起来,抓紧抓实抓好,特别是协会还没有注册的单位以及组织建设工作落后的单位,要学习借鉴新密市、高新区的经验做法,结合本区县市实际,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推进协会注册成立等各项工作落实,将区县(市)建会、乡镇(办)建站、村(社区)配员同步安排、一体推进。她要求,各区县(市)见义勇为协会注册工作、会员大会、协会成立等工作必须在4月中旬前完成,乡镇(办)见义勇为工作站建立、村(社区)联络员配备工作必须在4月底前完成。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要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她指出,全市公安机关要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把见义勇为工作当成公安机关的份内工作,以实际行动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大力弘扬者,积极推进郑州见义勇为事业,为促进平安郑州建设,推动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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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金献会长就抓好郑州市见义勇为工作提出了新的思路、新的要求。他指出,现场会开的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主要突出“三个好”,一是与会人员看的好,二是试点单位做的好,三是李珂副书记部署工作讲的好。同时,他结合自己对见义勇为工作的学习和感悟,提出了“四个一”的要求。一是强化一点思想认识。就是要强化对见义勇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识决定态度,态度决定行动,认识到位,事半功倍,认识不到位,事情难干成。要站在国家层面上来认识见义勇为工作,站在促进平安建设上来部署见义勇为工作,站在为民服务上来落实见义勇为工作。二是承担一项主体责任。公安机关是主管单位,是见义勇为工作的主体,在推进见义勇为工作尤其是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公安机关要承担主体责任,发挥主体作用,认真履职,担当作为。见义勇为协会注册成立后,协会作为见义勇为工作主体,要积极主动发挥作用,把协会各项工作抓好抓实。三是建立一项考核机制。全市见义勇为基层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后,郑州市见义勇为协会将结合实际,制定全市见义勇为工作考核办法及细则,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结果运用,通过考核推动全市见义勇为工作开展。四是贯彻落实一点要求。就是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这些重要指示要求是做好见义勇为工作的根本遵循,要学习好、贯彻好、践行好。各区县市见义勇为协会成立后,要认真抓好协会自身建设、制度建设等工作,创新抓好见义勇为宣传工作,切实抓好见义勇为人员申报、调查、核实、确认以及表彰奖励、慰问救助等工作,全面推进见义勇为工作开展,进一步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发展,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