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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秀田副市长在郑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委员,同志们:
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认真做好本年度见义勇为模范评选工作,今天我们召开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评定委员会调整之后的第一次全会,会议审议了拟提请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有关事项,以及拟召开的郑州市授予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大会方案,为做好下一步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见义勇为,惩恶扬善,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见义勇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些都为我们做好见义勇为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抓好见义勇为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所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举措,也是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法治郑州建设的重要内容。全体委员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学习响应习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号召,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评定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加强常态管理,认真履行评定职责。这次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对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相关局委领导同志担任委员,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见义勇为工作的高度重视,各区县(市)政府要把见义勇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评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对见义勇为评定工作的系统领导。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把见义勇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效的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一体落实,构建起党委政府领导、两级各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强学习,全面提升见义勇为工作水平
及时对见义勇为人员予以确认评定,是顺利开展表彰奖励、落实优抚保障政策、宣传先进事迹等工作的重要前提,也是见义勇为整体工作的基础保障。因此,我们各位委员要深刻认识到肩负的重任,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好评定工作和及时收集线索、及时调查确认等系列常态工作。全市两级评定委员会委员及工作人员要积极学习法律条文,深入领会政策规定,研究探讨和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对见义勇为常态发现以及定期评定的管理,全面提升我市见义勇为工作水平。要经常性学习《条例》。认真学习确认评定工作的具体规定,研究制定更加合理的认定标准,不断壮大我市见义勇为英雄群体。郑州市1928年建市,从1923年二七大罢工到现在,郑州不乏英雄壮举,郑州是英雄之城。所以对于我们评定委员会委员来讲,要始终对标这样的标准,不断增强对常态发现以及定期评定工作的管理,提高我们的整体管理水平。要加强经验交流。积极与全省、全国各地见义勇为工作机构进行联系,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措施,不断提高我市见义勇为确认评定工作水平。要组织研讨培训。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要定期组织研讨培训,邀请上级部门尤其是省级评定委员会有关领导、专家进行专门的授课,研究制定并优化便于基层操作的一系列工作程序,切实增强两级评定委员会的业务能力。
三、履职尽责,依法做好见义勇为评定工作
各级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委员及工作人员要依法、客观、公正参与评定工作。要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条例》规定的评定标准、程序,确认时限、公示等系列要求,统一标准,严格把关,严格审查,依法开展确认评定各环节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要提高评定效率。对符合确认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快受理、快审核、快评定,确保其见义勇为行为及时得到确认,促进其优抚待遇及时得到落实;对不符合条件的,认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政策,说明标准,及时反馈,鼓励其继续为社会再做贡献,确保不出现负面舆情和信访事件。要增强服务意识。站在“放、管、服”系列改革的角度,服务见义勇为人员。对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确认申请,“一次性受理、上门式服务”,主动深入现场、深入群众,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决不让有见义勇为行为的人员多跑路,坚决杜绝“冷、横、硬、推”现象,热情公正地为见义勇为人员提供服务。同时,要严格落实《条例》规定的保密要求,依法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的个人信息。两级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要积极配合见义勇为协会共同做好优抚工作,依法落实见义勇为人员的各项优抚保障待遇。
同志们,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发展见义勇为事业,是我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平安郑州建设的需要,也是促进郑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有力举措。希望全市各级评定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职,积极工作,为推进郑州见义勇为事业蓬勃发展做出不断努力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