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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召开见义勇为评定工作会议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12月31日上午,在新郑市公安局文体楼二楼会议室召开见义勇为评定工作会议,新郑市政府办公室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主任张沛、市见义勇为协会副会长时超英、新郑市公安局工会主席、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彭军委、市各局委负责此项工作的相关领导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代表共计20余人参加,会议由新郑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副主任刘宇主持。
会议学习了《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部分内容,新郑市公安局工会主席、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彭军委详细对我市2024年以来发生的三起见义勇为行为事迹,调查情况进行通报,与会的各位委员依次发言对三起见义勇为行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评定委员会各位委员评定,进行举手表决。一致同意对杨波、王小娜、孙保平、王广洋四名行为人的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
最后张沛主任强调:一是创新方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相结合的形式,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型。特别要注重利用身边普通人的英雄行为教育感染他人,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导,真正在全市形成见义勇为光荣、见义不为可耻的良好氛围。在抓好现有典型宣传的同时,注意培养和挖掘新的典型,不断扩大见义勇为的社会影响力。做到网上有文、电视有影、广播有声。二是多措并举,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坚持集中表彰奖励与及时表彰奖励相结合,做到发现一个,确认一个,确保不惜奖,不漏奖,充分调动和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见义勇为的积极性。三是关爱英雄,建立权益保护机制。见义勇为人员是代表社会正义的标杆和楷模,是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平民英雄”。不能让英雄流血再流泪,权益保护工作则是让见义勇为人员最有获得感的一项工作。要在日常工作中,开展入户走访慰问,做到经常联系与不定期走访相结合。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困难和诉求,要积极出主意、想办法,给予帮助,增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及家属的荣誉感、获得感,营造保护英雄、尊重英雄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