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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回族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评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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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相关规定,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褒奖见义勇为行为,根据郑州市公安局和郑州市见义勇为协会工作部署,2021年8月25日上午9时,管城回族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在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评定会议,对管城回族区“7.20特大洪涝灾害中涌现的见义勇为行为”依法开展研究确认、评定工作。管城回族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超过半数以上委员区见义勇为协会会长刘霞、副会长邹鹏飞以及参与分局见义勇为线索核查工作的民警代表共24人参加了评定会议会议由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管城回族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陈卫星主持。

商都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管城回族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阳东同志向与会委员讲述了本次会议召开的背景和意义。他指出,这是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成立后的第一次工作会议,各位委员汇聚一堂,共商全区见义勇为评定工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管城回族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陈卫星向与会委员提出要客观公正投票,确保评选结果无任何异议的工作要求。

会议听取了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政治处副主任、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邓朝远的工作汇报。与会委员认真审阅了发生在管城回族区内“7.20”特大洪涝灾害中涌现出的每一起见义勇为行为的推荐材料和视频资料,让委员们更直观的感受到了这些平民英雄在危急时刻做出的不平凡抉择,并通过现场投票的方式对每一位被举荐的见义勇为人员进行确认、评定。同时,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评选出“管城回族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将表现特别突出的见义勇为人员推荐为“郑州市见义勇为模范”人选。

商都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管城回族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阳东同志宣布了表决结果,并发表讲话。 结合当前工作,李阳东同志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要以此次评定会议为契机,加快管城回族区“7.20特大洪涝灾害中涌现的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评定、表彰工作。对事迹突出,在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管城回族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对事迹特别突出、在全市范围有重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推荐为“郑州市见义勇为模范”。二是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99公益日”宣传活动,大力加强对见义勇为工作的宣传力度,在管城回族区形成“奖励一批、带动一方、影响全市”的工作态势。三是要求见义勇为工作人员充分发挥“三牛”精神,向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学习,把服务好见义勇为人员作为见义勇为工作的落脚点,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专业素质和能力,做好见义勇为人员慰问工作、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实际困难、让见义勇为人员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爱,推动见义勇为精神在管城回族区发扬光大、蔚然成风,促使见义勇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让见义勇为工作在高质量管城回族区建设中再立新功。

    管城回族区见义勇为协会会长刘霞向管城回族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第一次评定会议的成功召开以及被确认为实施见义勇为行为的市民和 “管城回族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祝贺,并呼吁大家学习见义勇为人员在危机时刻挺身而出,不顾个人安危,善良勇敢的高贵品质。同时,她还讲到见义勇为是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事业,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光荣事业,是党和政府大力倡导的公益事业,是需要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共同事业。全体评定委员要主动参与见义勇为评定工作,同心协力,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努力推动管城回族区见义勇为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